高考圈群组管理团队文件

高管队群规[2022]03号  签发人(化名):圣赵、小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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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圈群组管理团队关于审议《高考圈群组群成员行为
管理规定(2022年6月30日第2次修订版)》 通过的通知

各高考圈群组成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10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2020年3月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群组群工作实施经验和时代发展需要,高考圈群组管理团队于2022年6月研究修改了《高考圈群组群成员行为管理规定》。经管理员间和群组内公开征求意见,高考圈群组管理团队2022年6月30日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面公布本规定,请社会予以备案并监督。

我团队依据全国互联网群聊整治工作和“净网”行动推进,结合我群组实际,自2022年6月30日20:00起启用施行第2次修订版新群规,旧的暂行群规同时废止。

特此公示,请予监督。

附件:
  1. 《高考圈群组群成员行为管理规定(第2次修订)》
高考圈群组管理团队 2022年6月30日
↓关联群组(2025高考圈)如下↓
第①群聊:966848797 
第②群聊:860316968 
第③群聊:1040784087 
第④群聊:762446764 
高考圈群组管理团队          ——此文件主动对外公示—— 2022年7月1日印发

高考圈群组群成员行为管理规定
(2022年6月30日第2次修订版)

附件1

由于本群组内成员身份升格,本群规由原“中考圈群组群成员行为管理规定”升级为“高考圈群组群成员行为管理规定”;
本群规所指的“你”、“群成员”等人称称谓(除“自然人”外)是指在以QQ号为1948643451的群主(或管理员)所在群名为“2025高考圈①~⑥”内的群成员,本群规的适用效力为该群组,其他盗用(根据《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可认定为盗用)、修改或通过其他文件增补规定来使用本群规的行为均属无效且无行权能力。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高考圈群内秩序、维护群内公平正义、保障良好的学习环境,在不与中国宪法和法律内容及其精神相违背的前提下,制定本群规;

第二条 经“高考圈群组管理团队”审议、进行民主投票,最终决议通过了本群规,即正式开始履行其约束效力。进入本群组的群成员,须认真阅读本群规管理规定,本群规内容同时在群公告以“发送给新成员、置顶”的方式推送。若入群后24小时内未退出的,自动将其视为同意本群规对其的约束,不得推辞、抵赖,即本群规即在您与本群组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群规约束的群成员的行为,必须在中国宪法和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与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相悖或中国法律所明确规定禁止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群规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约束、警告和踢出本群的合规操作,中国法律有依法惩罚之权利:

(一)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六)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违反包括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的“七条底线”要求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群规约束的群成员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时空内一切手段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四条 当您加入本群组后,您必须将您在本群的群昵称修改为“昵称+在加油”的格式,如:鱼竿在加油。对于违反但未发言者,本群组管理团队应在7天以上、30天以内将其移出本群组;对于违反且发言者,本群组管理团队应给予提醒并要求其修改。对于2个月以上未发言的群成员,本群组管理团队可以将其移出群组,因本原因被移出群的自然人可在被移除群聊后重新申请加入。

二、交流红线

第五条 群成员不得发布可能存在交易倾向的信息或使用有关功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群组管理团队应依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禁言或移出本群组、拉入黑名单之惩罚:

(一)发布包含付款码、收款码、购买链接等信息的;

(二)在学习时间段内发送 QQ 红包、赠送 QQ 礼物、开启或面向其他群成员使用 “K 歌”“群收款”等功能的;

(三)发布其他可能存在交易倾向的信息的。

第六条 群成员不得发布不利于正常交流或影响本群组秩序的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群组管理团队应依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禁言或移出本群组、拉入黑名单之惩罚:

(一)连续发送 3 张及以上无意义消息或连续使用“戳一戳”功能 4 次以上的;

(二)教唆群成员退出本群组,私信骚扰、辱骂群成员的;

(三)在已有证伪或证实消息的情况下,仍旧散布不实信息的;

(四)使用粗俗不雅言语、有侮辱他人倾向、辱骂他人的;

(五)在群组中谈恋爱或发布秀恩爱、肌肉图、恋爱技巧等不利于学习的内容的;

(六)宣传与本群组无关的其它学习群、发送传播广告的;

(七)发布其他不利于其他群成员交流或是影响本群组秩序的信息的。

第七条 本群组设置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违法行为“0容忍”。进入本群组黑名单的自然人灭失其加入本群组、在本群组内发言和一切有关本群组行为的权利。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请求上诉的,由群主或三名本群组管理员共同通过实际情况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讨论、投票的方式处理。确有误判的,权利回溯至踢出群组前,同时恢复其合法权益。

第八条 为保证群成员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本群组工作日建议交流时间为 7:00-22:00,节假日建议交流时间为 6:00-24:00。

三、管理员的权利(权力)与义务

第九条 本群组管理团队成员(即群组管理员)有如下权利(权力):

(一)在不违反本群规总则的情况下,在本群组内合理适度组织开展学习类活动,活跃群内气氛的权利;

(二)审核入群申请通知,依据实际情况或客观要求批准或拒绝申请的权力;

(三)按照本群规、依据情节轻重对其他群成员(不包括其他管理员)进行处罚的权力;

(四)在本群组情况较为混乱、事态较为紧急的情况下开启全员禁言、关闭群成员交流的权利。

第十条 管理员必须承担如下义务:

(一)主动积极引导本群组良性交流、提高本群组活跃度的义务;

(二)自觉维护本群组、本群组管理团队良好形象的义务;

(三)按照本群规、依据情节轻重对其他群成员(不包括其他管理员)进行处罚的义务;

(四)设置群机器人、进行发言频率限制等可优化本群组管理的义务。

第十一条 管理员违反本群规或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管理员和管理员长(即群主)有权对其采取提醒、警告、规劝和经讨论后执行撤职或踢出并公示的操作:

(一)错误的同意了非正确年级段的学生入群的;

(二)蓄意包庇、偏袒群成员,成为“保护伞”的;

(三)没有履行管理员职责,行权蓄意怠慢、玩忽职守的;

(四)没有正确行使权利或权力,滥用职权的;

(五)操作其他不符合或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的行为的。

四、附 则

第十二条 若对本群规有建议或订立异议的,请您联系 本群组内任意一名管理员;

第十三条 若本群规内某一部分的内容因法律的最新确立或修改导致违法而无效,本群规的其他部分仍然成为一个整体,继续履行效力。本群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若您和本群组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群规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本群规在特殊节假日在不违背总则的条件下,可以作出适当调整,以群公告或禁言声明的形式推送。特殊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警察节、纪念日、传统节日等;

第十五条 本群规对其所约束的群成员,依照本群规进行处罚的总原则是育前惩后、以理服人、治病救人;

第十六条 本群规最终解释权归高考圈群组管理团队所有。

第十七条 本群规(第 1 版)生效时间为北京时间(GMT/UTC + 8:00)公元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本群规发布之时起。本群规(第 1 次修订)生效时间为北京时间(GMT/UTC + 8:00)公元 2022 年 2 月 6 日(星期日)本群规发布之时起。本群规(第 2 次修订)生效时间为北京时间(GMT/UTC + 8:00)公元2022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20:00 时起, 第 1 版、第 1 次修订版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网站附加条 本群规网站版本已经过司法公证,篡改无效。如果本网站所刊登的规定与对应版本的纸质文本相冲突从而导致争议的,除附加条外,以纸质文本为准。

高考圈群组管理团队 主编纂人:圣赵 2022年6月30日